【特医新政】吉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的通知
 

 

  5月12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的通知》,这是继上海、湖北、山东、江苏、黑龙江、海南6省市之后,又一省级特医食品应用管理规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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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全文原件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梅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特医食品和营养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营养管理质量,现就我省医疗机构经营特医食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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